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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帐号

1. 用户帐号注册

(1)使用本论坛会员系统注册的用户,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及它们的组合,禁止使用空格、各种符号和特殊字符,且最多不超过10个字符(5个汉字)注册,否则将不予注册。

(2)使用第三方合作网站登录的用户,系统将默认分配一个随机用户名,使用过程中用户将享有一次设定用户名的权益,设定用户名必须遵循本协议关于用户注册帐号部分。

2.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本论坛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相应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4)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帐号。

3.如发现用户的头像、简介/心情等个人信息中包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本论坛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4. 用户帐号的所有权归本论坛,用户仅享有使用权。未经西子论坛许可,任何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西子论坛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西子湖畔账号。3个月未使用的用户帐号,本论坛保留收回的权利。

5.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论坛。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使用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 用户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论坛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论坛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论坛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本论坛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论坛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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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论坛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三、隐私保护

1.本论坛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论坛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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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论坛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四、附则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南京诸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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